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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89次院学位会博士提交答辩后材料的通知

来源:人才培养办公室 作者:李璐 发布时间:2024-02-25 17:13:30 点击数:

经管学院拟于2024年3月中上旬召开院学位会,请已答辩的博士整理答辩后材料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答辩材料必须由答辩秘书提交,不接受学生提交。

博士答辩材料

1. 大目录档案(7项)

学位档案封皮(系统打印版)

答辩表决票

a.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b. 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c.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

d.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e.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汇总材料

f.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盖章原件)

g. 颁发博士学位证书证明(校学位会以后由学校下发)

2. 小目录档案(5项)

学位档案封皮(系统打印版)

a.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b. 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c.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

d.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e. 颁发博士学位证书证明(校学位会以后由学校下发)

3. 学位情况表

4. 预审修改报告(如未上交)

5. 预答辩情况表(如未上交)

6. 外审署名评审相关材料(如有)

7. 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

8. 答辩现场记录(手写,需答辩秘书和主席的签字)

9. 答辩现场决议(手写,需答辩主席的签字)

10. 发表论文清单(2份)(如未上交或修改需重新替换,如原件不修改可再添加一份复印件)

+期刊封面+目录+文章(1份)(需提供检索证明)(清单里所有论文都需提供)

11. 橘色封皮正式装订的论文(两本,原创性声明页学生、导师签字)

+每册论文中须另附汇总材料复印件及全部匿名评审意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前三页复印件。

12. 电子档案发到邮箱smyjs@hit.edu.cn里,要求详见附件“经管学院博士生建立电子档案的有关要求”。

13. 评审结果为双“C”及存在“D”的博士学位论文需报送《分委会上会汇报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情况表》;重新上会博士学位论文需报送《再次上会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情况表》。

博士提交材料时间:3月4日上午11:00之前,过时不予受理。

博士提交材料地点:一校区管理学院楼212室


如有问题,可联系人才培养办公室李璐0451-86414016。